廉政法制研究论坛

服务热线15934129438  

廉政论坛征文

首页>>廉政论坛征文

以史为鉴之——尽职奉公第五伦

15934129438  
产品详情

  

    第五伦(生卒年不详),字伯鱼。京兆长陵(今陕西咸阳)人。东汉时期大臣。祖先是战国时齐国的田氏。田氏在西汉初迁徙至皇帝陵园的很多,所以以迁徙的次序作为姓氏。于新朝王莽时为郡吏,又为乡啬夫。因不满自己仕途难进,便改姓名为王伯齐(袁宏《后汉纪》作“王伯春”),久居河东,号为道士。东汉建武(25年—56年)年间,第五伦被京兆尹阎兴召为主簿,负责监督铸钱,领长安市场。后被举为孝廉,候补淮阳国医工长,但没有到任。追拜会稽太守。永平年间,任蜀郡太守。永平十八年(75年),接替牟融任司空 ,为三公正直无畏、不惧权贵。晚年屡求辞职,于元和三年(86年)逊位  ,数年后去世,享年八十余岁。

      第五伦奉公尽节,言事不阿附;性质憨,少文采,任官以贞洁著称,当时人也比作西汉的贡禹。

掌市公平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第五伦在任乡里啬夫时,均平徭役,调解怨忿,很得乡里人欢心。他自认为长久任官不能升迁,于是带着家人迁居河东郡,改名变姓,自称王伯齐。载盐来往于太原、上党之间,所过之处,都把粪便打扫干净才离去,路人都称他为有道之士。亲友和过去的熟人却不知他在哪里。多年以后,鲜于褒把他推荐给京兆尹阎兴,阎兴当即征召他为主簿。当时长安铸钱的官吏多耍奸弄巧,阎兴任命第五伦为督铸钱掾,管理长安的市场。第五伦统一衡器,纠正斗斛,市场上再没有弄虚作假,欺骗买主之事,百姓欢悦叹服。他每次读诏书,常常叹息说:“这是圣明的君主,见他一面,便可以决大事。”同僚们笑他说:“你连州将都无法说服,怎么能说动万乘的君王呢?”第五伦说:“是因为没有遇到知己,道不同的缘故。”

接济百姓

  建武二十七年,被举为孝廉,补任淮阳国的医工长,随同淮阳王到他的封国。光武帝召见他,深感他与众不同。建武二十九年,随从淮阳王至京城,与其他官属一同被接见,光武帝向他询问政事,第五伦趁机对奏为政之道,光武帝非常高兴。第二天,又特地召见他入宫,和他一直谈到天黑。光武帝和第五伦开玩笑说:“听说爱卿曾殴打岳父,不让兄长和你一起吃饭,有这种事吗?”第五伦回答说:“臣三次娶妻都没有父亲。少年时曾遭饥荒之苦,实在不敢随便请人吃饭。”光武帝大笑。第五伦出京,有诏令任命他为扶夷县长,还没有到任,又追任为会稽太守。他虽然身为二千石一级的官员,仍然亲自锄草喂马,妻子下炊作饭。所得到的俸禄,也只留下一个月的口粮,其余的都低价卖给贫苦百姓。

移风易俗

     会稽地区风俗,多滥设祀庙,喜欢占卜。民众常常杀牛祭神,百姓的财产因此困乏,那些自己食用牛肉而祭祀的人,发病将死时,先作出牛鸣。先后几任郡长官都不敢禁止杀牛祭祀的作法。第五伦到任以后,给各属县发布文书,晓谕百姓,凡是巫祝有依托鬼神以诈术恐吓愚昧百姓者,都要捉拿问罪。胡乱杀牛的人,官吏都必须给予处罚。民众开始时都很恐惧,有的巫祝胡言乱语地加以诅咒,第五伦却追查得更紧,以后便逐渐绝灭了,百姓得以安定。

百姓爱戴

     永平五年,第五伦因触犯法令被征召,郡中的老少百姓攀住他的车子,拉着马,啼哭着跟随,每天只能走几里路,无法赶路。第五伦于是假装住在亭舍里,却暗中乘船离去了。众人知道后,又前来追赶。及至被送到延尉,官民到京城上书为他求情的有千余人。

逸闻趣事

     第五伦一心奉公,尽守节操,上书论说政事从不违心阿附。他的儿子们经常劝他不要这样,他都予以训斥;吏员们上奏及直接上奏之事,他都封好上报,第五伦就是这样公正无私。他天性质朴憨厚,没有文采雕饰,任职以贞洁清白著称,当时的人把他比作前代的贡禹。然而他对人对事不太宽容,缺少威严仪表,因此而受人轻视。有人问第五伦说:“您有私心吗?”回答道:“先前有人送我一匹千里马,我虽未接受,每次三公选拔举荐官员时,我心里都无法忘记此事,但始终没有任用此人。我哥哥的儿子常常生病,我一夜前去看望十次,回来后却安然入睡;我的儿子生病,虽然没去看望,却整夜难眠。这样看来,怎么可以说没有私心呢?”

历史评价:

     《东观汉记》:第五伦为乡啬夫,平徭役,理怨滞,得民之欢心。第五伦性节俭,作会稽郡,虽为二千石,卧布被,自养马,妻炊爨,受俸禄常求赤米,与小吏受等,财留一月俸,馀皆贱粜与民饥羸者。第五伦为司空,奉公不挠,言议果决,无所依违,诸子谏止,辄叱之。

     范晔:伯鱼、子阿,矫急去苛。临官以洁,匡帝以奢。

     钱时:《泰九二》曰:“包荒用冯河,不遐遗。”此大臣所以广进人才之路也。然有一毫朋比之私,即非中矣。是故,必朋亡而后得尚于中行,岂可以赂遗之故而遂不忘于心乎。心不能忘者,心已动于赂故也。虽不受,犹受也。虽不用,犹用也。其原弗窒,其流滔滔,此殖已崇私之病根也。虽然,却其马而不受,绝其人而不用,而独以心不能忘为私,则第五伦亦贤矣。


上一篇:没有了下一篇:没有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