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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杂文】于成龙的“天理良心”

发布时间:2022-07-14点击:190

在清代,于成龙被康熙皇帝称赞为“天下廉吏”。事实上,他不仅是个廉吏,更是个能吏,他做事只管对错,不计风险,胆子之大,令人咋舌。

康熙十八年(1678)春,于成龙就任福建按察使,负责纪检和司法。他发现监狱人满为患,这数千囚犯都是因为违反了《迁海令》。原来为了对付台湾的郑经等反清势力,清朝颁布了《迁海令》,严禁民间商船私自入海,有违禁者,不论官民,俱行正法。特别是对负有责任的地方官吏,失察或不追缉,从重治罪;保甲不告发的,即行处死;严重的,甚至要追究到巡抚、总督。在这样的严令下,福建的官员采取的策略是宁可多抓、错杀,也不漏网一个,至于有多少是冤枉的,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。

于成龙通过调查发现,这些百姓出海捕鱼,经商贸易,都是正当的生计,并非给敌人提供后勤补给。面对数千人的冤屈,于成龙坐不住了,他向巡抚吴兴祚、总督姚启圣请示,要求释放这些人。吴兴祚和姚启圣怕被追究责任,全都一口回绝,不敢答应。照理说领导表了态,这件事也就至此为止了,谁愿意为了几千百姓的生死,搭进自己的前程呢?可于成龙还不甘心,经过彻夜深思,他亲自登门,找在福建领兵坐镇的康亲王杰书申诉,他抱着案卷材料,据实以告,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。杰书是天潢贵胄,又是更高统帅,没那么多可担心,最终被于成龙打动,答应了他的请求。

数千渔民因此保住了性命,他们无不流下了感激的泪水。

因为清理冤狱政绩突出,于成龙被“特简”,即破格提拔为布政使。官虽然升了,可不久于成龙就发现,自己坐在了一个火山口上。

因为对台作战,当时有数万名八旗骑兵驻扎于福建,这些人不仅要吃饭,每天几万匹战马也要吃草料。八旗子弟素来骄纵,哪里肯亲自铡草喂马,于是便向地方征集“莝夫”(即铡草的民夫),人数多达数万人,弄得地方苦不堪言。在地方官员的一再要求下,朝廷曾禁止再征“莝夫”,可八旗子弟仗着自己是特权阶级,又在为国打仗,强烈要求康亲王杰书继续征调。杰书考虑到自己军队的利益,再次要求各地照旧派夫,这就激发起了一次严重的群体性事件。

康熙十九年(1680)正月,知县祖寅亮、姚震等人拒绝执行康亲王这道命令,八旗官兵于是聚集到县衙闹事,逼迫知县派夫;而百姓听说此事后,突然停业罢市,聚集在街上,群情汹涌,大规模的民变一触即发。紧急关头,于成龙挺身而出,他代表地方官员向康亲王杰书上了一封公开信《公上康亲王求罢莝夫启》,接着又以自己的身份,向康亲王上了一封《再肃上康亲王启》,指出民心得失,关乎天下的道理,请求他收回成命。杰书一看事情闹大,思忖再三,只好顺坡下驴,不了了之。

事后,许多人都为于成龙捏了一把汗,因为在清人统治之下,满人比汉人要高一个等级,官员抗命,百姓闹事,那都是掉脑袋的事,于成龙躲过一劫,实在是万幸。

康熙十九年(1680)初,泉州因为处在对台作战的前沿,米价飞涨,兵民交困。总督姚启圣一方面向朝廷申请捐济,一方面自己捐出五千两白银,同时令下属各司道府必须捐齐五千两,共筹集一万两白银,在省城福州买米五六千石,火速运往泉州,这事又落在了身为布政使的于成龙头上。

于成龙没有简单地按姚启圣的命令办理,因为此时省城福州的米价也在上涨,每石米已经涨到二两一二钱左右,如果这时候再大量购米,米价势必继续飞涨,这里的军队和百姓也难以承受了。经过一番思索,于成龙决定改买米为借米。他恳求巡抚吴兴祚下令,从粮道手里借出为康熙十九年秋天储备的粮米,闽县提供了一千石,侯官县准备了两千石,于成龙自己再筹集了两千石,共凑齐五千石,先行运往泉州。等上游的外省米运到后,陆续补还这批秋粮米。由于没有从市场采购,避免了大米紧缺,福州的米价不升反降,很快跌到了每石一两左右。姚启圣是个理财高手,得知于成龙通过借米还米、临时周转的方式,既救了泉州之急,又平抑了福州飞涨的米价,不仅没有追究他不执行自己命令的罪过,反而对他称赞有加。

于成龙敢想敢干,源自于他做官和为人的理念。当初他得到赴任广西的任命,好友以那里条件艰苦为由,劝他不要去,于成龙回答说:“我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志,誓勿昧‘天理良心’四字。”“天理良心”在于成龙看来,就是“见利勿趋,见害勿避”,公平正义是一个人的良心所在。人常说,思想是行动的先导,一个人拥有怎样的信仰,就决定了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,于成龙给了我们一个生动的展示。

清风慕竹